实验室管理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2010/11/30 | 来源:| 【字号: 】【打印】【关闭

  为加强本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各研究组和流动研究人员,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型科研装备共建共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指仪器设备从申请、审批、购置、验收、入帐建卡、使用、维护、维修直至报废等各个环节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1、仪器设备的申请与审批

  (1)必须根据实验室科研等工作的需要,合理申请购置性能价格比最佳的仪器设备。申请必须填写《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申购表》向科研处及国资处进行申报。

  (2)购置各项仪器设备所需费用,必须通过财务审核或备案,由实验室主任进行审批,方可办理仪器设备的购置业务。

  (3)购置从国外进口的仪器设备,进口购置业务由实验室与国资处合作联系外贸代理公司或进出口公司,并由实验室或国资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进口减免税批文、报关、商检、索赔等手续。

  (4)所有仪器设备的购置,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签订购买仪器设备的合同,实验室主任与科研处共同负责监督购买合同的实施。

  2、仪器设备的购置与验收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实验室与国资处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使用人对仪器设备进行数量核对、外观验收、技术验收。如果由于使用人自身原因造成逾期验收,其造成损失由实验室有关人员负责;如由于供货商原因造成逾期验收的,可与供货商联系进行索赔;如在开箱验收中发现短缺、破损等现象,做好确认记录,并及时与供货厂商联系,以便索赔。

  (2)凡对仪器进行自行安装、调试的设备,安装者要认真阅读安装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不得盲目安装、操作和使用。如因安装者未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导致仪器故障,由安装者负赔偿责任。

  3、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1)实验室设立仪器设备技术负责人一名,协助实验室主任管理本室仪器设备,包括:订购审批、检查验收、建立文件档案、计算机数据库、仪器卡片等工作。并根据实验室的需要统一调配。

  (2)仪器设备技术负责人要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总账,仪器设备技术负责人要定期每年检查实验室账物。

  (3)仪器设备技术负责人具体管理实验室设备时要建立仪器设备信息簿。每台设备建立文字管理档案(含仪器基本信息、技术资料、验收情况、运行情况、调动情况和维修情况等)和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4)全部仪器设备统一编号,实行条码管理。做到账、物及数据库完全相符。

  (5)人员变动(调离、出国、退休、辞职等)必须进行仪器设备的移交,不得自行转移或调换,经仪器设备技术负责人及实验室主任认可签字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6)仪器设备及附件要定位存放,仪器设备说明书由实验室设备技术负责人管理。

  (7)仪器设备技术负责人要按不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要求,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技术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进行修复,并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等工作,以保持仪器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定期对仪器进行检修与维护,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与厂家联系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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