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现将2014级研究生学费收取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生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学生仍执行原政策,2014年秋季学期及之后入学的学生,应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学生住宿费标准为: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每人每年750元至1200元之间,具体标准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楼宇住宿条件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在研究所住宿的学生,其住宿费的收取按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科大为每位新生统一办理了建设银行借记卡。学生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开户人姓名和本人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拿到银行卡后请去当地就近的建设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并修改密码(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33挂失。学生在校期间该银行卡免收年费和异地现金存取款手续费。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以后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携带到校并妥善保存。《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名卡常见问题处理流程》及《补办申请表》请查看http://www.wbg.cas.cn/yjsjy/bgxz/201409/t20140901_4195595.html。
四、学生应在9月5日前将学费存入国科大为其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国科大统一扣缴。开学后第二周收取在国科大集中教学校区宿舍住宿的学生住宿费。
五、参加集中教学学习的学生,请在报到前,将体检费约60元、保险费约80元和两个月就餐洗浴生活费用一起存入国科大发放的建设银行卡中。报到后,通过校园内圈存机将建设银行卡余额转入校园卡后,方能持校园卡消费。学校将通过“一卡通”系统于9月中旬批量结算自理体检和保险费用。
六、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在规定期限缴纳学费的,应在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研究所或院系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学费缓交申请表》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研究所或院系审批同意后报国科大学生管理部门确认,经国科大主管学籍校长审批同意后可以缓交,缓交期不超过四个月。
七、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如需要减免学费,需由本人在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研究所或院系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研究所或院系审批同意后报国科大学生管理部门确认,主管学籍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同意后予以减免。
八、按规定参加基础课强化学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培训学校规定缴纳。基础课强化学习结业合格的学生,到国科大报到,按照国科大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九、录取类型为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学生,学费收取按照招生简章说明或录取协议执行,没有说明的按非定向学生学费执行。
十、学费收费年限按国科大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收取。超过国科大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不缴纳学费,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
人事教育处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