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我园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为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致研、积极向上的热情。基本评选条件为: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我园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 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我园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4. 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对于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而受到处分的研究生或参加园人教处组织的教育活动低于75%的研究生,取消国家奖学金的参评资格。履行了正常请假手续的研究生除外。
三、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四、名额分配
硕士研究生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研究生2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五、申请流程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研究生将《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纸质版(文章首页及JCR查询结果截图)及《2016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于9月12日16:00前提交至周玲老师(板房201),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要求:
1. 须双面打印、内容须填写完整,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 “申请理由”应全面反映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 “推荐意见”应简明扼要,推荐人原则上应为申请人的导师。
4. 硕博连读学生应根据申请获奖类别填写学习阶段和学号。
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
人事教育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