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范围和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师重教,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在读博士后和在站博士生,将材料交给人教处戴老师(板房209),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