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赛主题
无所不在的创新,改变世界的创业。
二、大赛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打造中科院优秀创业团队与社会资本、企业和地方政府之间合作的平台,鼓励科研人员及师生抓住机遇、开拓思维、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发掘潜能,提升自身的能力,实现人生价值。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
支持单位: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
中国科学院科技促进发展局
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
承办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四、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国科大全体师生、校友及中科院全体科研人员,同时欢迎社会上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报名参加。比赛以团队形式参加,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社会上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团队(项目申报人非中科院系统)需中科院系统相关单位或人员推荐信。
五、参赛条件
(一)大赛聚焦“互联网+”、人工智能、大健康、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等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领域的创新、创业与突破。
(二)鼓励在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具有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及产业化前景的技术、产品、制造、服务项目参赛。
(三)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鼓励师生联合报名。
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鼓励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校友报名。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鼓励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校友报名。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五、赛程安排及评审规则
大赛采用分项赛加总决赛模式,分为报名、初赛、培训、决赛和总决赛五个阶段。大赛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优胜项目。
(一)报名阶段
参赛团队须将以下材料:
-
大赛报名表(附件1)
-
商业(项目)计划书(附件2)
-
商业计划书PPT(附件3)
-
参赛项目原创性声明(签字扫描件,附件4)
-
参赛推荐信(签字扫描件,非中科院系统参赛团队提供,附件5)
在截止日期之前,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压缩成rar或zip文件,并发至邮箱ieinfo@ucas.ac.cn。压缩文件命名规则:项目类型-项目组别-项目名称-申报人。
报名团队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邮箱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报名项目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项目的参赛资格和项目计划书进行初评,遴选参加初赛的团队。
(二)初赛阶段
初赛阶段由评审委员会成立评审组,依据本次大赛评审办法对团队的答辩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初赛结果在国科大创新创业学院官网(http://sie.ucas.ac.cn)及微信公众号(sie-ucas)上进行公布,并通知进入决赛的团队。
(三)培训阶段
经初赛筛选后,邀请入围参赛团队开展为期(1-2)天的创业培训。入围参赛团队在参加完培训后,继续打磨各自项目,并将完善后的项目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四)决赛阶段
决赛采用现场答辩的评选方式。评审组根据参赛团队数量和比赛成绩产生入围总决赛项目名单,并在国科大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总决赛
决赛团队进行项目现场路演展示,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大赛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综合确定本次大赛各项奖项。
表1:大赛时间节点
阶段 |
互联网+ |
人工智能 |
大健康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
报名 |
4月底 |
6月底 |
6月底 |
6月底 |
6月底 |
初赛 |
5月 |
7月 |
7月 |
7月 |
7月 |
培训 |
5月 |
7月 |
7月 |
7月 |
7月 |
决赛 |
6月 |
8月 |
8月 |
8月 |
8月 |
总决赛 |
9月 |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大赛总决赛设项目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总奖金金额210万元人民币。
(一)项目奖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并设优秀奖若干名。其中奖励金额如下表所示:
表2:项目奖励办法(单位:万元)
等级 |
创意组 |
初创组 |
成长组 |
一等奖 |
5 |
20 |
40 |
二等奖 |
3 |
10 |
20 |
三等奖 |
2 |
5 |
10 |
优秀奖 |
1 |
(二)创意组优秀指导教师奖。大赛创意组前三等奖项目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其中奖励金额如下表所示:
表3:指导教师奖励办法(单位:万元)
等级 |
创意组 |
一等奖 |
5 |
二等奖 |
3 |
三等奖 |
2 |
(三)对获奖项目予以培训、经费以及相关后续服务的支持。
(四)所有奖励金额均为税前,发放细则另行规定。
(五)大赛组委会有权根据实际筹备情况对奖励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执行方案将在决赛答辩之前最终确定,并实际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谭老师
电 话:010-82680700、010-62560870
手 机:13811311065 邮 箱:ieinfo@ucas.a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10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