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bg logo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冬季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通知

    一、时间安排 

  学生提交答辩申请:9月25日前(根据2021年夏季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未在该节点前提交论文的,自动顺延至下一毕业批次)      

    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论文规范性及创新性审核、论文评阅等:9月26日-11月10日

    学科组组织答辩:11月11日-11月23日之间

    学生填报学位系统:11月24日前      

    学生提交存档材料:11月25日      

    学生提交存档纸质论文:12月16日

    2025年冬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如需申请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请于9月25日前联系国际合作与教育处。                   

二、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各环节要求       

  学位论文撰写须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以下简称《撰写规范》)。相关文件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http://www.wbg.cas.cn/yjsjy/gzzd/xwyjsjy2024/),表格见“表格下载-答辩与学位”(http://www.wbg.cas.cn/yjsjy/bgxz2021/dbyxw/)。网上材料均需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填写(http://sep.ucas.ac.cn)。      

  (一)答辩申请资格审核(9月25日前完成)        

  1、必修环节自查        

  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及社会实践网上信息均已填写完成,学分已修满。     

    要求:硕士生培养期间参加学术报告会不得少于8次,做学术报告(包括学术会议报告、学术沙龙报告等)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少于1次。      

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培养期间参加学术报告会不得少于20次,做学术报告(包括学术会议报告、学术沙龙报告等)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少于 2 次;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培养期间参加学术报告会不得少于 12次,做学术报告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不得少于1次。       

    2、论文格式审查        

  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培养管理”-“论文格式审查”版块,提交学位论文,根据系统反馈的审查结果修改完善论文格式,并提交导师审核。请务必使用最新版《撰写规范》。      

  备注:论文格式审查系统可能会出现检测错误。系统自动审查功能仅作为辅助工具,请大家严格参照《撰写规范》,规范论文格式。      

  3、论文查重        

  凡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应通过SEP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查重,每位学生有且仅有两次机会进行论文查重(含查重不通过次数)。      

  4、提交网上答辩申请        

  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培养管理”系统填写答辩申请,上传经导师修改定稿的学位论文(该版本将直接用于论文评阅,请务必认真检查后提交),点击“请求指导”发送给导师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审核,及时查看导师审核状态。答辩申请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才会进入研究生部审核环节。      

  所有申请学位的学生,在答辩申请中,通过“上传用于双盲评阅的论文”栏目上传的论文,需隐去论文中涉及学生本人、导师及所在学科组相关信息的内容,如:封面中的学生姓名、导师姓名及培养单位信息,论文致谢部分、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作者简介等。“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栏目中需隐去文章题目,但需注明文章发表的期刊名称、影响因子、篇数、作者排名、发表状态(已发表/已正式接收),如:PLANTSCIENCE(IF=3.712),1篇,第一作者,已发表。      

  5、提交纸质材料        

  (1)《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信息表》1份      

  (2)经导师修改定稿的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      

  (3)用于申请学位的文章(限1篇)证明材料。如有多篇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文章,请提供与学位论文最相关的1篇。      

  A:文章首页,包含期刊名、标题、摘要、作者及作者单位信息。      

  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研究生学位授予研究成果要求》,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论文第一作者和学位申请人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学位申请人还须同时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      

  请在首页中将以上署名信息用明显标记标注。      

  B:SCI论文需附JCR查询结果截图,并将所发表期刊的最新影响因子用明显标记标注。   

    C:文章若处于已接受尚未发表的状态,须提供接受函或显示文章已被正式接受的投稿系统截图或邮件,须由导师签署“论文已正式接受”并签名。 若文章尚处于审稿状态(未正式接受),可提交情况说明,先按程序开展论文评阅工作,待文章正式接受后,再补交材料申请答辩。     

  (二)论文评阅(11月10日前完成)     

  所有申请学位论文全部采用匿名方式评审(以下简称“盲评”)。盲评学生的评阅工作由研究生部组织。盲评采用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生可通过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的“论文评阅”栏目,实时查看评阅结果。      

  (三)论文答辩(11月11日-11月23日之间完成)     

  论文评阅通过后,方可筹备答辩工作,否则答辩无效。答辩原则上采取线下答辩。       

    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      

答辩人的导师不可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应是该学位论文所涉及学科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3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成员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外单位专家,同时包含至少1位我园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包含来自行业、企业的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5位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2/3,其中应包含本单位专家及至少2位外单位的专家,同时包含至少1位我园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      

  (四)学位申请(11月24日前完成)      

  登陆“学位申请系统”:      

  1、进入各页面,点击“同步数据”选项后,认真检查所有信息是否完整。若信息不完整,请根据网页右上角红色字提示,到相关系统中完善信息后,点击同步数据,将更新后的信息同步到学位系统中。      

  2、重新上传按照论文评阅人及答辩评委要求修改过的最终版论文,且与提交的纸质版保持一致。特别提醒:论文中的《论文原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授权使用声明》确保是已签字的扫描页。上传格式为PDF文件,请不要设密码控制,亦不得上传压缩格式文件。有关填报字段及工作流程见“学位管理系统”内的操作说明。      

  3、填报中,要求所填信息完整、准确且与纸质材料一致,确认无误后,在“学位管理系统”中点击“信息确认”按钮提交,再到国际合作与教育处提交各项存档纸质材料。一经发现有毕业生在填报时偷工减料或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做弄虚作假处理,将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五)提交存档材料(11月25日提交)     

  1、1份纸质论文(已经按评阅专家及答辩评委意见修改过的论文)      

  2、《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从学籍系统下载打印后签字。转博生需提交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登记表各2份)      

    3、《毕业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表中照片栏采用黑白打印或打印后粘贴均可)  

       4、《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原件(网上系统填写完整后生成打印,一式2份,表中照片栏采用黑白打印或打印后粘贴均可)    

  5、《论文评阅书》原件(每位评阅人1份)、《论文答辩表决票》原件(每位答辩委员1份)、《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原件(一式2份)      

  6、《评阅后论文修改情况反馈表》(一式1份)      

  7、《答辩后论文修改情况反馈表》(一式1份)      

  8、填写毕业生基本信息统计表https://f.wps.cn/g/M5ZgqBE2/   

  (六)提交存档纸质论文(12月16日提交)       

  最终版纸质学位论文:4份交至国际合作与教育处兰老师;      

  pdf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以“论文名(学号_姓名)”命名,发送至dengxiaoli@wbgcas.cn

    (七)我园说明     

  1、由于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各环节顺利开展,请毕业生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严肃对待各环节工作,严格按要求按时提交各项材料。如因毕业生个人弄虚作假或粗心大意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学委会成员:王青锋、黄伟、刘贵华、陈良、王恒昌、刘毅、江明喜、杨玉义、杨春锋、张克荣、胡光万、高磊      

  3、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生学位授予成果要求如下:      

  (1)硕士研究生:不作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      

  (2)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含正式接受)至少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质量研究论文或其它重要科研成果。      

  (3)成果署名单位要求:申请学位用的有效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专著等,专利及奖项除外)第一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其他署名单位必须包括“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4)西藏大学联培生的学位授予成果要求遵循西藏大学要求。